第11章(1/4)
在那个年代,很多人都流行用钢笔,那个时候不像现在,人人一部手机,或者各种电子产品,不管是彼此联系,还是记录什么,都非常方便。
但那个年代,出去办什么业务,都离不开笔,最简单的来说,你要是有事,想给谁留个纸条,就必须得用到笔,另外当时刚刚改革开放,人们的素质都提高了,生活也更有品味了,随身携带个钢笔,那也是文化人的表现,别看很多人可能就会写个自已名字,但是派头必须得有,该有的工具也必不可少。
那个时候,随身别着钢笔,也是非常有讲究的,别着一个的,那就代表你是初中文化水平,别着两个的,那就是高中文化水平,你要是别了三个,那就起码是大学以上的文化水平了,还有别着四个的,这个就厉害了,你别了这么多钢笔,这最次也得是个教授级别的,但也有可能是个修钢笔的。
那个时候还真有修钢笔这个行业,而且钢笔也是有好有坏,讲究品牌的,比较上档次一点的,那当属派克牌的金笔,那个时候谁要是出门别着一个派克钢笔,那拉风程度,丝毫不亚于现在戴个百达翡丽的手表出门,那绝对是身份的象征。
那个年代朋友之间交换礼物,很多也都会选择送一根钢笔,就和现在送女朋友一部苹果手机一样普遍,也正是如此,很多人出门旅游回来,都会买上一根钢笔作为礼物或者旅游纪念,很多时候都会刻上几个字作为纪念,也有一些人,为了彰显自已的与众不同,会把自已经常随身携带的钢笔,刻上一些有独特意义的文字。
这个残疾人,现在做的就是帮人往钢笔上刻字,崔宝纯看到这个残疾人的第一眼,他就想起了一个人,这个人在当年赫赫有名,那就是全国残联的主席,鼎鼎大名的邓大公子。
这个残疾人虽然表面看起来很落魄,但仔细来看,一张四方大脸,却颇显富态,在轮椅上一坐,也有一股子读书人风骨,崔宝纯心中暗喜,这要是能把这个残疾人拉过来一起合作,一定有机会赚一笔大钱,最不济的这个残疾人还有着一手刻字的本事,这也是自已将来做大事过程中,必不可少的一项技能。
有了这个想法之后,崔宝纯也没再去舞厅,转身又回了酒店,崔宝纯反反复复思考了一整夜,决定亲自会一会这个老乞丐。
第二天下午,崔宝纯叫上谭杰,两人先是去附近的百货大楼,买了一支崭新的派克金笔,回来的时候,那个残疾人依然在那个路口招揽生意:“走过路过的老少朋友,家传的刻字手艺,无论你想在钢笔上刻什么字,我都包你满意,不满意不要钱!”
残疾人翻来覆去的就是这一套话,身